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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发布携号转网征求意见稿:有限制协议的号码不能转网 |
7月31日,工信部发布了《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14 日。其中,征求意见稿显示,申请携号转网的用户应满足,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,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,这意味着在协议期内的合约机或一些合约套餐无法携号转网。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原文: 申请携号转网的用户,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 (一)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已在携出方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; (二)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(非挂失、停机等); (三)与携出方结清申请携号转网号码的已出账电信费用,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(如国际漫游费用等),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; (四)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,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; (五)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入网已满 120 日。 此外,用户向携入方申请办理携号转网时,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 (一)与在携出方所登记身份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; (二)与申请携号转网号码相对应的有效移动电话卡; (三)有效期内的携出授权码。 |